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关于举办江苏海院第三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合署)发布时间:2025-04-2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总结和展示各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工作的经验,促进各学院心理委员工作经验的交流,在心理委员队伍中树榜样、立典型,有效促进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常态化开展“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江苏海院第三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活动时间

2025427-5月23

三、活动主题

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暨江苏海院第三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

四、评选对象

江苏海院全体心理委员

五、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经常参与或组织学校、学院及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六、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全体心理委员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1),不少于500主要内容为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如:岗位认知心得体会工作经验自我成长等方面5月11日前交至各学院心理专干

2.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2以上候选人,于5月16日前将江苏海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表江苏海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fht616@qq.com邮件主题:院系+联系方式各班心理委员文件命名:院系+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参加校级评选。

3.校级评选:心理咨询中心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5月19日前确定进入校级评选名单。5月20日—23进行校级评选参赛者PPT(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一个心理工作心得、一次心理班会全过程、一个心理工作案例、取得的效果,时长在3分钟左右)形式进行展示。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现场表现当场评分。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表.doc

附件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汇总表.docx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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