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意见(苏海院委[2011]6号)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3-01-04浏览次数:94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大学生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塑造大学生思想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5方案”实施以来,我校认真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建设取得新成效,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学方法实现新突破,大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发生了可喜变化。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状况,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教学科研相互促进不够,教学手段不够先进,管理不够科学;教学方式方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缺乏;思想政治理论课经费投入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是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3.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基本要求,正确把握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个性需求,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中心,以组织机构建设为平台,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支撑,以政策支持和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毕生难忘的课程。

4.主要任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科研组织机构、加强课程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宏观管理指导。

5.总体目标: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完全独立;选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懂管理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三年内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不低于师生1:350-400的比例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5年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硕士学位比例达到80%,博士学位达到30%;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不断深化教学方法改革,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政策制度保障更加全面。

三、认真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实施,落实好课程设置

6.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实施。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简称“思政部”)作为学院直属二级机构,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实施。其具体职责是:承担全院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学院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梯队建设等工作;负责落实学院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及相关讲座、讲坛工作;负责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武装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7.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4学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8学时),形势与政策(16学时)。在课堂教学上,课堂规模一般在100人左右,保证教学效果。成人本科、专科的课程开设,参照本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实施。

四、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教师的选聘和培养培训

8.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配足数量、强化质量,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基本原则配足配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加强师德建设,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9.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学院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要求,专任教师的师生比应达到1︰350—400。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含)以上学位或高校讲师以上职称、专业相符的基本条件。兼任教师一般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背景。所有新任的专、兼教师原则上应当接受学院新任教师培训。

10.建立和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学院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培训纳入全院人才培养、培训总体规划,并在社会考察等方面给于倾斜。创造条件,支持新任教师参加省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为在职教师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脱产或半脱产进修、名师指导、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每学年至少安排1/3的专任教师开展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活动。积极选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班和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

11.妥善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待遇。学院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专门设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并分配一定的比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可以申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职称,也可以申报其它相关学科职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岗位津贴和课时费等纳入学院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其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学院相关专业教师的平均水平。学院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表彰评优纳入学院各类教师表彰体系中,并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确定一定比例,进行统一表彰;积极推荐他们参加上级相关的表彰和奖励;及时发现和树立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五、加强课程建设,建设精品资源课程

12.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重点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内容以及理论体系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加强各门课程、各相关学科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整体素质和学科地位,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13.加强精品资源课程建设。继续做好《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资源建设,争取更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进入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资源课程行列。

14.加强教师科研能力培养。在学院教学科研立项中给予政策倾斜,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以及教学中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作为重要选题,项目单列,单独评审,单独检查,争取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六、加强教学环节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5.加强教学环节建设的基本原则。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纳入学院统一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听课评课制度、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坚持教学督导制度;坚持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和师生评教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评价制度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6.加强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方式和方法要努力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提倡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积极推广名师教学经验,大力推进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改进和完善考试、考核方法,要综合考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表现,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可采取开卷考试、撰写论文等多种形式。

17.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从思想政治理论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要重视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为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拓展空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实践教学与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努力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

18.加强教学研究。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编写教学辅助材料,把教学成果列入院级教学成果类奖系列评选之中,并积极组织推荐参评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

七、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领导

19.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分管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总体实施工作。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思政部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

20.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制度建设。学院思政部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及时制定印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队伍管理、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等相关办法,以规范管理,强化效果。

21.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条件保障。与专业系同等配备教学设备和国内外主要社科期刊、声像资料、教学课件以及办公用房、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等,满足教学及办公需要。在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正常的各项经费的同时,按在校学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纳入学院财务预算,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科研立项及奖励等提供保障,并随着学院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