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学校教务处通知,定于第10周至第11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部门自查:第10-11周
学校现场检查:2021年5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按照教学管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按照程序文件规定,教学相关质量记录完备性;
2. 日常教学检查及教学督导开展情况;
3. 教案、教学进度、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施情况;
4. 项目化教育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5.开学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6. 检查教师手册、专业中心手册填写情况及期初检查反馈。
三、检查要求:
1. 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自查,填写教师手册中相应表格,并交于课程中心主任和院长审核、签注意见;
2. 部门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 部门检查产生的记录按照教学管理规范文件的要求归口存档;
4. 部门检查结束后,对前半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并于第11周星期三(5月12日)之前将总结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教务处215。
四、检查日程:
1. 第10周部门组织以专业中心为单位进行自查;
2. 第12周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第12周教务处整理汇总各教学部门检查情况及教务处抽查情况,写出检查总结报主管院领导审阅,主管院领导主持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落实整改。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