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的通知 苏教办社政函﹝2015﹞4号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866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苏教社政〔2014〕2号)提出的各项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推向深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创新案例必须是各地各高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并经过不断凝练而成的成功经验。创新案例既可以是各地教育系统或各高校层面开展的工作,也可以是各地基层学校或高校二级院系层面上的组织的生动实践。
  二、推荐名额 
  各市教育局可推荐创新案例10项,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可推荐创新案例3项,各高校可推荐创新案例1项。
  三、推荐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在深入总结近年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挖掘、凝炼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生动案例。所推荐的创新案例必须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可推广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
  2.所推荐的创新案例要包括具体工作思路、推进计划、实施过程和效果反馈等,要求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格式规范,每项创新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择优推荐参评,认真填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申报书》(附件1)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推荐一览表》(附件2),并于10月15日前将创新案例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集中报送我厅社政处(联系人:姜倩倩,电话:025-83335662,83335363,邮箱:jiangqq@ec.js.edu.cn,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创新案例进行评选,并择优汇编出版《江苏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供全省教育系统学习交流。

  附件: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申报书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推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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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